企業動態
1、2015年7月出臺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在我國環境監測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該方案同‘十三五’規劃建議一道,提出了環境監測改革的路線圖。《方案》提出了我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各級各類監測數據系統互聯共享,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初步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具體而言,明確了全面設點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環境監測、污染源監測、生態監測)、全國聯網實現生態環境監測信息集成共享、自動預警科學引導環境管理與風險防范、依法追責建立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聯動機制、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與保障體系等五個方面的具體要求。海陸空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的建設將為環境監測行業帶來新的發展動力。
2、大氣環境監測市場增量空間在“省控點”建設。由于我國大氣污染嚴重,“十二五”期間國家重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設,以建設先進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警體系為目標,整合國家大氣背景監測網、農村監測網、酸沉降監測網、沙塵天氣對大氣環境影響監測網、溫室氣體試驗監測等信息資源,增加監測指標,建立健全統一的質量管理體系和點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技術方法與信息發布機制。“十二五”期間,形成了以“國控城市監測點”為核心的大氣環境監測體系。目前全國已經完成338個地級以上城市,1436個國控大氣監測點的建設和運行,未來還將增加國控大氣區域監測站點的建設,初定是65個,國控監測點增量空間較小,“十三五”市場增量空間主要來自于監測點位向2854個縣級行政單位“省控點”點位的擴展。
3、VOCs治理監測先行,帶動設備銷售增量空間。VOCs指的是具備揮發和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這兩點特征的揮發性有機物,目前被認為是除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以外,造成空氣污染第三大主要的因素。監測系統和法律標準的缺失導致我國VOCs治理發展緩慢,產業整體規模小,尚在起步階段,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根據《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重點工程項目》,單在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項目上的規劃投資額就達到了400億元。根據規劃,所有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將新增揮發性有機物減排能力約152.5萬噸/年,所需投資總額高達1555億元;而直接用于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的項目數為1592個,新增減排能力101萬噸,投資額615億元。
4、監管趨嚴,水質監測迎來發展良機。2015年1月,住建部頒布《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要求加強對排水戶的管理和監督,要求從2015年3月起,對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應當依法安裝并保證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污染源水質監測管理趨嚴。2015年4月,國家出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十個方面開展防治行動,為水質監測的發展提供了良機。其中,“水十條”提出要“嚴格環境執法監管”,而基礎即為完善水環境監測網絡。統一規劃設置監測斷面(點位)。提升飲用水水源水質全指標監測、水生生物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化學物質監測及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能力。2017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海域建成統一的水環境監測網。
2、大氣環境監測市場增量空間在“省控點”建設。由于我國大氣污染嚴重,“十二五”期間國家重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設,以建設先進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警體系為目標,整合國家大氣背景監測網、農村監測網、酸沉降監測網、沙塵天氣對大氣環境影響監測網、溫室氣體試驗監測等信息資源,增加監測指標,建立健全統一的質量管理體系和點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技術方法與信息發布機制。“十二五”期間,形成了以“國控城市監測點”為核心的大氣環境監測體系。目前全國已經完成338個地級以上城市,1436個國控大氣監測點的建設和運行,未來還將增加國控大氣區域監測站點的建設,初定是65個,國控監測點增量空間較小,“十三五”市場增量空間主要來自于監測點位向2854個縣級行政單位“省控點”點位的擴展。
3、VOCs治理監測先行,帶動設備銷售增量空間。VOCs指的是具備揮發和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這兩點特征的揮發性有機物,目前被認為是除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以外,造成空氣污染第三大主要的因素。監測系統和法律標準的缺失導致我國VOCs治理發展緩慢,產業整體規模小,尚在起步階段,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根據《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重點工程項目》,單在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項目上的規劃投資額就達到了400億元。根據規劃,所有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將新增揮發性有機物減排能力約152.5萬噸/年,所需投資總額高達1555億元;而直接用于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的項目數為1592個,新增減排能力101萬噸,投資額615億元。
4、監管趨嚴,水質監測迎來發展良機。2015年1月,住建部頒布《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要求加強對排水戶的管理和監督,要求從2015年3月起,對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應當依法安裝并保證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污染源水質監測管理趨嚴。2015年4月,國家出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十個方面開展防治行動,為水質監測的發展提供了良機。其中,“水十條”提出要“嚴格環境執法監管”,而基礎即為完善水環境監測網絡。統一規劃設置監測斷面(點位)。提升飲用水水源水質全指標監測、水生生物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化學物質監測及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能力。2017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海域建成統一的水環境監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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